苦辛;寒;小毒;歸肝;腎經 祛風濕;通經絡;清熱爭毒。主風濕痹痛;筋骨不利;腰膝無力;半身不遂;高血壓病;瘧疾;黃疸;癰腫;瘡毒;風疹濕瘡;蟲獸咬傷

各家論述

  1. 《綱目》:豨薟,生搗汁服則令人吐,故雲有小毒;九蒸九暴則補人,去痹,故雲無毒。生則性寒,熟則性溫,雲熱者非也。
  2. 《本草通玄》:豨薟,苦寒之品,且有毒,令人吐,以為生寒熟溫,理或有之,以為生瀉熟補,未敢盡信,豈有苦寒搜風之劑,一經蒸煮,便有補益之功耶?世俗以慎微《本草》譽之太過,遂誤認為風家至寶,余少時亦信之,及恪誠修事,久用無功,始知方書未可盡憑也。古人所謂補者,蓋以邪氣去則正氣昌,非謂其本性能補耳。
  3. 《本草正》:豨薟,氣味頗峻,善逐風濕諸毒,用蜜酒層層和涵,九蒸九曝,蜜丸,空心酒吞,多寡隨宜。善治中風口眼歪斜,除濕痹,腰腳痿痛麻木。生者酒煎逐破傷風危急,散撒麻疔,惡毒惡瘡,浮腫,虎傷狗咬,蜘蛛蟲毒,或搗爛封之,或煎湯,或散敷並良。其掃蕩功力若此,似於元氣虛者非利。
  4. 《本草述》:有雲,豨薟制如法,大益氣血,四肢不遂,大有功。又曰,古方愈風湯、四白丹,藥多辛散,恐非類中所宜。半身不遂病久,補氣血、化痰藥外,更常服豨薟丸佳。又雲,口眼歪斜緩者,豨薟尤佳。合而參之,則此味止宜於半身不遂,口眼歪斜證,似不能療中藏奄忽之證也。蓋中藏證是陰不能禦陽,風火相煽,致陰已離陽,所謂升降息而氣立孤危者也,至是以索益元氣之劑,以求生於萬一,毋亦後時而濟於存亡之數乎,固不得責其效於茲藥也。凡患四肢麻痹,骨間疼,腰膝無力,由於外因風濕者,生用,不宜熟;若內因屬肝腎兩虛,陰血不足者,九制用,不宜生。
  5. 《本草新編》:豨薟入腎。然散人真氣,最不宜服。不宜用而人之茲編者何也?蓋腎經之藥,藥品中最少,腎犯風邪濕氣,又最難治,姑存之以治腎中風濕之病。中風之癥,必問其腰間索有水濕之癬否?有水濕之癬,又必問其腎囊之幹濕苦何。腎中有風,其人必然腰痛而重,腎中有濕,其人必然囊破而癢。即用豨薟,亦必與人參、白術大劑共用。至於濕痹腰腳酸疼之癥,又必加入苡仁、茯苓、黃芪、芡實同施,始萬全也。夫豨薟未嘗無功,余慮入誤認補味而常用之耳。風入腎者最難治,存豨薟而不刪去者,正備妙用耳。不然,防己可祛腎內之風濕,存防己何必復取豨薟?正以豨薟功用勝於防已,其耗散精血亦遜於防己,所以存防己而仍存豨薟。蓋防己治腎內之風濕,止可一用以出奇,不可再用以貽害,若豨薟則不妨一用而至於再用,但不可久用耳。
  6. 《本草正義》:豨薟,生時氣臭味澀,多服引吐,蓋性本寒涼,而氣猛烈,長於定竄開泄,故能治熱煩癰毒而吐痰瘧;及其九次蜜酒蒸曬,和蜜為丸,則氣味已馴,而通利機關,和調血脈,尤為純粹,凡風寒濕熱諸痹,多服均獲其效,洵是微賤藥中之良品也。
  7. 《唐本草》:煩滿不能食,生搗汁服三、四合。主金瘡,止痛,斷血,生肉,除諾惡瘡,消浮腫,搗封之。湯漬、散敷並良。
  8. 《本草拾遺》:主久瘧,痰飲,生搗絞汁服,得吐出痰;亦碎敷蜘蛛咬,蟲蠶咬,蠼螋溺瘡。
  9. 《開寶本草》:療虎及狗咬瘡。
  10. 《本草圖經》:治肝腎風氣,四肢麻痹,骨問疼,腰膝無力者。亦能行大腸氣。服之補虛,安五臟,生毛發。兼主風濕瘡,肌肉頑痹;婦人久冷,尤宜服用之。
  11. 《履巉巖本草》:醫軟癱風疾,筋脈緩弱。為末,酒調服。
  12. 《滇南本草》:治諸風、風濕癥,內無六經形癥,外見半身不遂,口眼歪斜,痰氣壅盛,手足麻木,痿痹不仁,筋骨疼痛,濕氣流痰,癱瘓痿軟,風濕痰火,赤自癜風,須眉脫落等。
  13. 《本草經疏》:祛風除濕,兼活血之要藥。
  14. 《分類草藥性》:明目,黑發,滋陰養血。
  15. 《貴州民間方藥集》:潤肺止咳。
  16. 《廣西中藥誌》:其葉外敷蝦鉗瘡(生兩指隙間)。
  17. 廣州部隊《常用中草藥手冊》:安神降壓,祛風止痛。治神經衰弱,失眠;高血壓;風濕痹痛;蛇蟲咬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