味咸寒。主明目益氣起陰,去惡血注下,闢蠱毒惡鬼不祥,安心氣,常不魘寐。久服強筋骨輕身。生川谷。


鹹;寒;歸肝、心經 平肝息風、清肝明目、涼血解毒。主肝風內動驚癇抽搐;筋脈拘攣;肝陽頭疼眩暈;肝火目赤腫痛以及血熱出血;溫病發斑;癰腫瘡毒

各家論述

  1. 《綱目》:羚羊角,入厥陰肝經。肝開竅於目,其發病也,目暗障翳,而羚羊角能平之。肝主風;在合為筋,其發病也,小兒驚癇,婦人子癇,大人中風搐搦,及經脈攣急,歷節掣痛,而羚羊角能舒之。魂者肝之神也,發病則驚駭不寧,狂越僻謬,而羚角能安之。血者肝之藏也,發病則瘀滯下註,疝痛毒痢,瘡腫瘰癧,產後血氣,而羚角能散之。相火寄於肝膽,在氣為怒,病則煩懣氣逆,噎塞不通,寒熱,及傷寒伏熱,而羚角能降之。
  2. 《本經逢原》:諸角留能入肝,散血解毒,而犀角為之首推,故痘瘡之血熱毒盛者,為之必需。若痘瘡之毒,並在氣分,而正面稠密,不能起發者,又須羚羊角以分解其勢,使惡血流於他處,此非犀角之所能也。
  3. 《本經》:主明目,益氣起陰,去惡血註下,安心氣。
  4. 《別錄》:療傷寒時氣寒熱,熱在肌膚,溫風註毒伏在骨間,除邪氣驚夢,狂越僻謬,及食噎不通。
  5. 《藥性論》:能治一切熱毒風攻註,中惡毒風卒死,昏亂不識人;散產後血沖心煩悶,燒末酒服之;主小兒驚癇,治山瘴,能散惡血。
  6. 孟詵:主中風筋攣,附骨疼痛,生摩和水塗腫上及惡瘡;又卒熱悶,屑作末,研和少蜜服;亦治熱毒痢及血痢。
  7. 《食療本草》:傷寒熱毒下血,末服之。又療疝氣。
  8. 《本草拾遺》:主溪毒及驚悸,煩悶,臥不安,心胸間惡氣毒,瘰癧。
  9. 《綱目》:平肝舒筋,定風安魂,散血下氣,辟惡解毒,治子癇痙疾。
  10. 《本草再新》:定心神,止盜汗,消水腫,去瘀血,生新血,降火下氣,止渴除煩。